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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魏時代,曹爽當政時,有者指出若不分封宗室諸王,政權可能轉入他姓之手。之后,司馬氏果然奪取了曹魏的政權,這事在司馬氏皇族中很有影響。因此,西晉建國初期,公元256年,晉武帝恢復了古代的分封制,封二十七個同姓王,以郡建國。之后不斷擴大宗室諸王的權力。諸王可自行選用國中文武官員,收取封國的租稅。 公元277年(泰始元年),又制定了王國置軍的制度,將封國分為大、次、小三等,不同級別可置不同數目的軍,但各王無地方行政[注: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級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,是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實行省長、市長、縣長、區長、鄉長、鎮長負責制。]權。分類情況如下:[1] 轄下民戶數封國等級置軍人數 2萬戶大國上、中、下三軍5000人 1萬戶次國上、下二軍3000人 5000戶以下小國1500人 晉武帝在分封同姓王的同時,又大封異姓士族為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等爵位,他們也有封地。公侯邑亦分三等。轄下民戶數封國等級。 1萬戶大國 5千戶次國 5000戶以下小國 后來又讓諸王出任地方都督,諸王多少有了行政權力,又有了數量可觀的軍隊,如此一來,多位王掌握了封國的軍政大權。晉武帝完成了分封宗室諸王的政治計劃,自以為得計,認為司馬氏的統治由此穩固。其實反而種下了禍根。 我們知道,我國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封建統治機器的有效運轉,在地主階級[注: 地主階級一般指封建社會地主制經濟下,憑借土地所有權,主要以地租形式剝削農民的土地所有者。封建社會中領主制經濟下的一切大土地所有者,如封建領主亦稱地主。]和農民階級的矛盾比較緩和的情況下,主要靠兩個因素。第一,要靠中央集權制度[注: 封建專制主義是一種決策方式,主要特征是皇帝個人專斷獨裁,集國家最高權利于一身,從決策到行使軍,政,財大權都具有獨斷性和隨意性。]特別是其中皇帝與宰相,皇帝與地方長官,皇帝與統兵大臣相互關系等具體制度的不斷發展與完備。第二,要靠擁有一個能夠認真實行這一制度的統治集團,尤其重要的是,擁有一個有威望、有才干的皇帝。二者缺一不可;实塾型、有才干,統治集團也愿意為皇帝鞠躬盡瘁,如果中央集權制度尚未臻于完備程度,則無論如何認真實行,也超越不了歷史階段而高度集權。臣屬、地方必將保有相當大的權力。反過來,制度不管如何高度完備,如果統治集團不能認真實行,特別是沒有一個有威望、有才干的皇帝(皇帝年幼時則為輔政大臣[注: 從中國歷史上來看,幼主與輔政大臣之間基本上是一對政治上的矛盾體。兒童皇帝作為名義上的最高統治者,卻沒有實際的決斷能力和才華,離不開一些老臣子的幫助,實際的權力基本掌握在輔政大臣手中。])控制大局,督促實行,一切就都會落空,制度就等于具文,高度集權的目的同樣無法達到;不僅如此,根據皇帝和統治集團的無能狀況,中央集權制度將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壞,甚至統治階級內部矛盾激化,爆發政變或分裂割據戰爭,造成持續的政局混亂。 西晉初年,上述兩個因素基本具備。晉武帝建立新王朝,統一全國,本人有統治才干,威望也比較高,所以能夠推動整個統治集團繼續實行漢魏以來的制度,把至高無上的權力牢牢握在自己的手中,保持住政局的穩定。同時,當時“土廣人稀”,土地問題不嚴重;晉王朝頒布了占田法、戶調式,罷免了州郡兵,賦稅徭役也不十分沉重,所以整個社會生產是向前發展的。前引干寶《晉紀總論》和《晉書·食貨志》的話就是證明。當然,如所周知,晉武帝和他下面統治集團中一部分人比較奢侈腐化,會不斷加深階級矛盾[注: 廣義解釋 廣義指不同階級之間因利益和要求不同而產生的矛盾。 狹義解釋 狹義指剝削階級和勞動階級之間因利害沖突而產生的矛盾。]和民族矛盾以及統治階級內部矛盾,但從現有史料看,到晉武帝死為止,這些矛盾還遠沒有達到激化或接近激化的程度。如果晉武帝死后繼位的皇帝不十分愚蠢,是個中人之才,或者接受顧命的輔政大臣具有相當的威望與才干,能夠基本上控制政局,西晉王朝肯定還將繼續存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,直到統治階級進一步腐朽,生產關系死死地束縛住生產力使之無法發展,各種矛盾激化時為止。 八王之亂[注: 八王之亂是中國在西晉時期,一場皇族為爭奪中央政權而引發的動亂。西晉皇族中參與這場動亂的王不只八個,但八王為主要參與者,且《晉書》將八王匯為一列傳,故史稱“八王之亂”。]是中國在西晉時期,一場皇族為爭奪中央政權而引發的動亂。 西晉皇族中參與這場動亂的王不只八個,但八王為主要參與者,且《晉書》將八王匯為一列傳,故史稱“八王之亂”。 八王為: 王號姓名 汝南王司馬亮 楚王司馬瑋 趙王司馬倫 齊王司馬冏 河間王司馬颙 成都王司馬穎 長沙王司馬乂 東海王司馬越 “八王”傳記 司馬瑋(271—291年)西晉宗室。字彥度,晉武帝第五子。初封始平王,后徙封于楚。楊駿被殺,汝南王司馬亮輔政,賈皇后惡亮又忌瑋,乃使惠帝為詔,密令瑋殺亮。賈皇后又使惠帝為詔,言楚王矯詔害亮,且欲誅朝臣,圖謀不軌,被下廷尉,遂斬之。 司馬越(?~311年)西晉宗室。字元超,高密王泰次子。因討楊駿有功,封于東?。永康初中書令。及宗室諸王混戰,越率諸侯及鮮卑等步騎迎惠帝返洛陽,詔為太傅錄尚書事。懷帝即位初,委政于越,后帝親理萬機,越不悅,求出藩,鎮許昌。繼還洛陽,誣帝舅王延為亂,殺之,由此大失眾望。后又請討石勒,屯于項。越不臣之跡,四海所知,加之當時經濟破壞嚴重,動亂迭起,上下分崩離析,禍結彌深,遂憂懼成疾,卒于項。其部下欲還葬東海,石勒追及,焚其柩。 司馬穎(279—306年)西晉宗室。字章度,晉武帝第十六子。太康末被封為成都王。齊王同討越王倫,穎發兵應之。倫被殺,伺輔政,驕侈無禮,故詔穎輔政,而穎猶讓不就。同敗,穎在鄴懸執朝政,事無巨細,皆就鄴諮之。其恃功驕奢,百度廢弛,甚于同時。穎恐長沙王乂在京勢大,乃與河間王頤謀,發兵伐京師。乂被執后,頤廢太子覃,穎被立為皇太弟,作為儲副。但穎驕侈日甚,討者四起,不得已,被廢歸藩。后惠帝遣人捕穎,范陽王司馬幽穎于鄴,遇械暴死?長史劉輿見穎在鄴地勢大,慮為后患,偽令人為皇上之使者,稱詔夜賜穎死。 司馬乂(276—303年)西晉宗室。字士度,晉武帝第六子。初封為長沙王。楚王司馬瑋被殺,乂因與瑋為同母弟、而被貶為常山王,頃之,復鈥㈡湰鍥姐?涔傝?榻愮帇鍙擱┈鍚屼笓鏉冿紝鏇捐█浜庢垚閮界帇鍙擱┈棰栵紝甯屾湜棰栬兘緇存姢鍏堝笣涔嬩笟銆傚強娌抽棿鐜嬪徃椹??灝嗚瘺鍚岋紝浼犳獎浠ヤ箓涓轟富甯咃紝涔傜巼宸﹀彸錛岃繛鎴?日,終于斬同。頤本以乂弱同強,希乂為同所擒,然后以乂為借口宣布四方共討之。趁此廢掉惠帝,立成都王穎,己為宰相,專制天下。但事與愿違,其計不果,乃暗使人襲乂,乂并誅之。頤、穎同伐京都,連戰數月不休,乂斬獲穎軍六七萬,久戰糧乏,東海王司馬越收乂送金墉城被殺。 司馬冏(?一302年)西晉宗室。字景抬,父攸死,襲爵為齊王。初,趙王倫密與相結,廢賈皇后,以功轉游擊將軍。同以位低不滿,起兵誅倫,且遣使告成都、河間、常山、新野四王,傳檄天下。及倫被廢,惠帝復即位,拜同大司馬加九錫之命,如司馬懿輔魏故事。同輔政,沉于酒色,不入朝見,選舉不均,惟寵親信,海內失望,被長沙王乂所殺。 司馬倫(?一301年)西晉宗室。字子彝,司馬懿第九子。初封為安樂亭侯。司馬炎稱帝,封瑯邪郡王,后改封于趙。為賈皇后所親信,曾參與謀害愍懷太子,不久又矯詔廢賈皇后為庶人,控制惠帝,獨攬大權,一如司馬懿輔魏故事。倫素庸下,不知書,無智策,所共立事者皆邪佞之徒,惟競榮利,無深謀遠略;茨贤踉势鸨懼,被倫所滅。既而矯作禪讓之詔,廢掉惠帝,改元建始,濫肆封侯,以茍且之惠取悅人情,以至于府庫之儲不充于賜,金銀冶鑄不給于印,故有白版之侯。時齊王冏、河間王颙及成都王穎傳檄討倫,大戰助余日,死者10萬,倫敗,被賜死。 司馬亮(?一291年)西晉宗室。字子翼,司馬懿第四子。仕魏為東中郎將[注: 東中郎將 秦郎中令屬官有左中郎將,漢屬光祿勛,秩比二千石。主輪番執戟宿衛天子。魏因置。],討諸葛誕失利,免官。不久,出監豫州諸軍事。司馬炎稱帝,封扶風郡王,邑萬戶,都督關中雍涼諸軍事。時宗室殷盛,無相統攝,以亮為宗師,使其管理宗族事務。咸寧三年(277年)徙封汝南。未幾,遷太尉錄尚書事。晉武帝卒,為楊駿所排斥,亮赴許昌避禍。及駿被誅,復錄尚書事。賈皇后嫉亮,密令楚王瑋誣其有廢立之謀,詔捕之,亮被亂兵所殺。 司馬颙(?-306)西晉宗室。字文載,河內溫縣(今河南溫縣西)人。司馬懿弟司馬孚孫,太原王瑰子。咸寧三年(277)受封河間王。遷北中郎將,監鄴城。元康九年(299)為平西將軍,鎮長安。趙王倫篡位,乃舉兵響應齊王冏討倫,進位侍中,太尉。永寧二年(302)底受密詔起兵討冏,次年又與成都王穎合兵敗長沙王乂,隨后其部將張方劫惠帝及穎至長安。永興二年(305)七月,東海王越被王浚推為盟主,欲率師迎惠帝還復舊都洛陽。三年正月,颙因劉喬兵敗欲與東海王越講和,但恐張方不從,遂使人殺之,送首級于東海王越請和,越不許,命宋胄等率鮮卑兵西迎惠帝。五月,越前鋒祁弘連敗颙軍,入關。颙單騎逃入太白山。越以詔書征颙為司徒。但越弟南陽王模暗遣其將梁臣于新安(今河南澠池東)途中殺颙,并其三子。 八王之亂從公元291年(元康元年)開始到公元306年(光熙元年),共持續16年。這場動亂從宮廷內權力斗爭開始,而后引發戰爭,禍及社會。給社會造成了極大的破壞,也加劇了西晉的統治危機,成為西晉迅速滅亡的重要因素。之后的中國進入五胡十六國[注: 五胡十六國,簡稱十六國,是中國歷史上的一段時期。該時期自304年李雄和劉淵分別在蜀地建立成國(成漢)、在中原建立漢趙(后稱前趙)時起,至439年北魏拓跋燾(太武帝)滅北涼為止。]時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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